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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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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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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律师通过案例告诉您 怎样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上海婚姻律师通过案例告诉您 怎样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案情简介】

原告于某与被告徐某于2013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由于原、被告婚前了解不深,婚后原告与被告父母的矛盾,双方时有争执。2014年6月23日凌晨,双方发生争执时被告动手殴打原告,造成原告轻微伤。原告事后报警处理,被告因此被行政拘留三天。2014年6月23日晚原告离开家中,双方未再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离婚。

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交法医鉴定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证明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

本案被告在庭审时辩称,原、被告婚后感情较为融洽,由于原告父母的粗暴干预才使双方产生矛盾并逐步激化。2014年6月23日凌晨确实在争执中击打了原告头部,但只是肩膀被咬的本能反应,并无恶意伤害原告的意图。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本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离婚纠纷。原告于甲和被告徐某某婚前相处时间不长、了解不深,婚后又因与双方父母相处问题产生矛盾、时有争吵,双方一直未能建立起深厚感情基础。2014年6月23日凌晨矛盾升级,被告在争执过程中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殴打原告导致其受伤,进而造成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的局面。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给原告带来较大的心理阴影,在双方原本薄弱的感情基础上造成难以愈合的裂痕,直接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的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案例评析】

上海婚姻律师对本案评析:原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赋予其的权利,在受到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后,第一时间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并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而公安机关对殴打他人的被告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可以充分证明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的客观存在的。因此,家庭成员在遭受同住其他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应当依法维权,固定受害结果的证据,并在提起诉讼时,做为支持自己主张的依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海婚姻律师汤容滨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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