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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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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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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在什么样的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导读: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这是自古以来都有的民间习俗,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天价彩礼的情形无独有偶,那么给出去的彩礼还能要的回吗?在什么样的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彩礼返还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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