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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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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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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如何应对有失公平的合同

  导读: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公平合理且自愿的基础上的,而显失公平的合同明显就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呢?要如何应对这类显失公平的合同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显失合同的认定条件:

  1、在订立时,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注意是在合同订立时。现实生活,买卖房屋合同生效后,因房价上涨,出卖方认为合同显示公平,法院通常是不予认可的。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额。例如价款明显超过了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价格,该超额明显不合理。

  3、受害的一方是因为在缺乏经验或者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明显获利,另一方明显损失。

  二、显失公平合同的处理

  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受害方可以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需要提醒的是,显失公平的合同需要受害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当显失公平的合同未被撤销的时候,合同依然有效。

  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形式撤销权,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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