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7-6147-7738

律师介绍

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手机号码:13761477738

邮箱地址:13761477738@139.com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执业律所: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6楼

合同纠纷

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届满

对于标的物比较大的一些物品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是可以先试用在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届满?对此,本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一、试用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怎么办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除适用法律对试用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定外,根据《合同法》中对一般买卖合同的规定也同样适用。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的行为,是向买受人发出要约,买受人经试用后,由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如果买受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则是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如果买受人拒绝购买,则是对出卖人要约的拒绝,在买受人作出拒绝时,无须向出卖人陈述其理由。

  《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表示的,买受人的沉默行为,视为对出卖人的购买承诺,当事人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二、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届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是指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所应有的期间,试用应在此期间内,而不是无限期的。试用期间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也可以通过有关法律规定确定。若当事人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也不能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则由出卖人确定。这是因为:

  1、出卖人对自己交付的标的物最了解,他最清楚多长的试用期间能够使买受人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各种性能,因此出卖人有能力为标的物确定合理的试用期间。

  2、在试用期间,买受人不会因试用而付出代价、而出卖人却要承担买受人不承认购买标的物而可能带来的试用期间标的物损耗责任,因此从公平角度出发,也应当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tangrongb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6008582号-2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