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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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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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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有什么区别?

  导读: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刑事犯罪不仅限于个人,单位也有可能犯罪,那么在在实务中要如何区分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呢?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有什么样的区别?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

  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的特定程序性,即符合单位决策程序,是它与自然人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同时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比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在单位行贿罪中,因行贿取得的违法犯罪所得归个人所有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关于行贿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2、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

  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打着单位的幌子,利用单位名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3、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

  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行为不拘于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或者说与单位的人格相关,也可以视为是单位的行为。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

  二、四种单位犯罪中以个人犯罪论处的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下列4种情况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应当以个人(自然人)犯罪论处:

  1、无法人资格的独资、合伙企业犯罪的。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3、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4、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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