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7-6147-7738

律师介绍

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手机号码:13761477738

邮箱地址:13761477738@139.com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执业律所: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6楼

子女抚养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什么?

  导读:在孩子抚养权确定后想要变更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在条件满足后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变更呢?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什么?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变更抚养权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

  (2)认真考察抚养方的生活习惯是否健康正常;

  (3)注意考察抚养方是否有抚育子女的强烈愿望。

  2、坚持尊重有识别能力子女意愿的原则

  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如果被变更抚养权的子女已满十周岁,此时被抚养人具备一定识别和判断能力,应充分了解并尊重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在条件允许时,尽可能让子女与其喜欢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tangrongb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6008582号-2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