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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工作态度认真、思维敏捷严谨、法学功底扎实。在诉讼案件中,汤容滨律师善于运用证据,归纳案件事实,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最大化。在非诉讼案件中,汤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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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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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进行房地产估价?

  导读:进行房地产估价是为了更好的确定房产价值,在最大程度上体现房产应有的价值,那么要如何进行房地产估价呢?具体的估价方法有什么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也叫市场买卖实例比较法。或市场资料比较法。房地产价格市场比较法,就是以市场已经成交的房地产的价格为依据,然后比照待确定估价的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的一种基本方法,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运用的非常普遍。

  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房地产价格时,必须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一)在选择房地产市场比较法实例时,一定要使比较的对象具有较大相似性和代替性,特别是在房地产所处的地段等级、房地产使用的性质以及容积率等主要方面相,一致和相近似,也就是必须具有可比性。

  (二)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市场交易资料,一般来说所掌握的实例应当比较充分,其中必须有几个最基本的比较实例。

  (三)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要分析和确定比较实例资料的可靠性和合理性,然后运用科学的方法和估价的经验加以修正。

  依据市场比较法评估出的房地产价格,一般来说是比较可靠的和准确的。因此具有较大的现实性和说服力。

  二、成本估价法

  成本估价法是以估价对象房地产所需耗费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税金来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成本估价法估价求得的价格,通常称为积算价格。

  成本估价法在各种估价方法中有其特殊的用途,特别适用于独立或狭小市场上无法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房地产。另外,对于既无收益又很少出现买卖情况的学校、图书馆、医院、政府办公楼、军队营房、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的估价也很适用。不过,运用成本估价法估价时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房地产的价格多取决于其效用,而非花费的成本,成本的增减一定要对效用有所作用才能形成价格;换一个角度看,房地产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能增加

  其价值,投入的成本不多也不一定说明其价值不高。

  三、收益还原法

  亦称投资法,这种方法的基本原理就是,房产经营者利用一个适当的淬原利率,将未来的净收益资本化,计算出收益现值。这种方法在房产投资决策中常用,其关键是正确估算净收益和选择一个合适的还原利率。

  (一)还原利率的选择与计算

  还原利率的选择要考虑到预期通货膨胀率,房产类别、地段、建筑年代、收益可能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地,在预期通货膨胀较高或净收益的风险较大时,可选择较高的还原利率;反之,选择较低的还原利率。

  (二)还原利率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1、真实报酬率,即投资者追求的真正收益率;

  2、通货膨胀的补偿,指房产投资者在通货膨胀期间除得到真实报酬之外,还要收回具有与投资相同购买力的资金,以抵补通货膨胀的损失:

  3、风险补偿,投资者愿意承担风险投资于房产,是为了获得高收益,所以投资项目风险越大,风险补偿也应越高,还原利率也就越大。投资回收补偿,是指投资资本本身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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