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容滨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已在法律行业耕耘超过十多年,专注离婚 、遗产继承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以及拆... 详细>>
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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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执业律所: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中路337弄

案情与争议
出借人主张借款人于2014年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半年,到期未还。出借人提交了借款人签署的借条和银行历史交易明细。经公告送达,借款人未到庭答辩。
法院审理
法院结合借条记载的本金、期限和银行交易明细,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借款人经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反驳证据。
裁判结果
一审判令借款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本金20万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2015年1月3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案号为(2016)沪0104民初13596号。
来源:华律网历史案例。封面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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