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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已在法律行业耕耘超过十多年,专注离婚 、遗产继承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以及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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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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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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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父母给买的房,离婚会被拿走一半吗?《民法典》新规下,90%的人都搞错了!(今日头条)

现行《民法典》新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律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差异:现在的法律默认原则是“祝福小家庭”。如果父母没有留存明确只给自家孩子的书面证据,这套房子极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场景拆解:父母出资买房的5种常见认定

1. 婚前出资场景(相对安全)

场景 A:父母全款 +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认定:属于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无权要求分割。

场景 B:父母付首付 +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婚后共同还贷

认定:首付及婚前增值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子的一方需向另一半进行经济补偿。

2. 婚后出资场景(高风险深水区)

场景 C:父母全款 +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认定:若无明确书面约定,默认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分割(重大风险点)。

场景 D:父母全款 + 登记在双方名下

认定:明确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场景 E:父母付首付 + 任何一方或双方名下 + 婚后共同还贷

认定:首付默认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整套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三、婚姻房产分割一览表(建议收藏)

出资阶段

出资方式

产权登记状态

法定权属推定(无特殊约定前提下)

离婚分割处理方式

婚前

父母全款

自己子女名下

子女个人财产

不予分割,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婚前

父母首付

自己子女名下

首付为个人;还贷及增值为共同

房屋归登记方,就婚后还贷及增值补偿另一半

婚后

父母全款

自己子女名下

默认夫妻共同财产(新规变化)

原则上均分,可根据出资及过错酌情调整

婚后

父母全款

双方名下

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协商或按法院判决分割

婚后

父母首付

任意一方或双方

默认首付为共同赠与,房屋为共同财产

房屋按共同财产分割

实务法官视角: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虽然法律原则上按均分处理,但法院也会综合考量父母出资的实际比例、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是否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因素,并非一律绝对的“五五平分”。

四、防患于未然:父母出资合规与风险防范3招

为了避免父母毕生积蓄在婚姻变故中产生争议,建议在购房时做好以下合规安排:

1. 签订《定向赠与协议》(最有效的隔离屏障)

在资金转账前,父母应与自己的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本次购房出资款(或房屋份额)仅为对[子女姓名]一人的定向赠与,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条件允许的可办理公证。

2. 规范转账流程与备注信息

避免使用现金交接。

父母应直接通过本人银行账户,将购房款打入开发商或资金监管账户。

转账附言务必清晰备注:“代[子女姓名]支付购房款(定向赠与)”。切勿直接转入儿媳或女婿的账户。

3. 巧用“借贷模式”留存追偿权

若觉得签订赠与协议影响家庭关系,父母可在出资时要求小两口共同出具《借条》,约定该笔资金为父母借给小家庭买房的债务。未来若发生婚姻变故,房屋即使被列为共同财产分割,父母也可以债权人身份主张清偿债务,从而变相保全资产。

结语:

婚姻的基石是感情,但资产的归属依靠法律。提前做好合规的产权规划,既是对父母辛苦积蓄的尊重,也是为子女的未来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法律保障。

作者:汤容滨律师  |  上海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  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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