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7-6147-7738

您所在的位置: 上海汤容滨律师网 >律师说法

律师介绍

汤容滨律师 汤容滨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已在法律行业耕耘超过十多年,专注离婚 、遗产继承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法以及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汤容滨律师

手机号码:13761477738

邮箱地址:13761477738@139.com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19994

执业律所: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6楼

律师说法

谈黑车与专车的界限

近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公安、属地街镇等部门,在静安寺、陆家嘴、大柏树、桃浦镇以及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枢纽设卡,开展全市范围大规模网络“专车”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下阶段将对已立案查处的非法客运网络“专车”驾驶员的相关违法情况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其所属街道。

打车软件等网络召车服务的兴起,一定程度上为部分乘客出行提供了便捷、减少了空驶率。但是,部分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作核实,导致合法、正规的客运服务队伍中混入了“黑车”和“黑车”驾驶员,并且有部分原来在街面揽客的“黑车”司机也加入到了网络平台,从事非法客运。没有营运资质的私家车擅自参与经营活动,不论是否利用了互联网手段,其本质都涉嫌非法客运,交通执法部门将一律予以严打严处。那么在现行法律环境下,如何区分黑车与专车的界限呢?

【律师点评】

专车的概念很宽泛,领导的车也叫专车啊,企业老总也有叫专车的,但为什么这些不能叫黑车呢?其实之所以叫黑车,主要是这些车辆从事了非法客运。《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3条规定,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的汽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可见,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需经过审批许可。那么如何理解经营性客运活动呢?《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如此可以理解为,未取得审批许可+提供运送服务+按里程和时间收费=非法客运=黑车。

如此说来市面上使用互联网专车软件营运的私家车跟路边趴活的黑车没啥区别,那么在现行法律环境下有合法客运的专车吗?比如:正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是合法的,但该项服务只能提供车,不允许提供司机,如果司机和车一起提供就违法了。那么,从租车公司租一辆车,再请一个专业司机来开,算违法吗?其实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因为现在的专车,大多从事的是出租车业务(即:上述定义的客运服务),就算用的是租赁公司的车,但司机不具备客运资质,也是违法的。除非收费方式不按照里程和时间计算,而是根据司机提供的劳务或其他方式计算,而且租赁公司的车,必须是租赁公司所有的,不能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的第三方车辆。可见在现行法律环境下合法客运的专车确实比较难。

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有一定的滞后性。如何协调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形势的发展是否会倒逼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始终考验着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总之,现行法律环境下绝大多数营运专车都属于黑车的现状是急需尽快改变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tangrongb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2024101749号-2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